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广东省高校思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各普通高校,省属中小学校: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学校德育科研水平,促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决定开展2023年度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中小学德育课题申报工作。现就课题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申报
(一)选题范围
聚焦新发展阶段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探索改进和加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增强思想政治教育针对性和亲和力的思路、方法、途径等,重点研究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宣传思想、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辅导员队伍建设、学生社团建设管理等领域。鼓励申报能够反映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新趋势新水平,具有原创性、开拓性,立足广东,体现学校特色,突出实践性的课题。鼓励整合全省或区域高校和社会资源开展课题研究。题目自拟。
(二)申报对象
1.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主要面向宣传思想干部、学工干部、专职思政课教师、专职辅导员、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及上述工作领域分管校领导申报。各高校可结合实际确定是否推荐其他思想政治教育、德育、心理健康教育相关人员申报的课题。
2.每个申请人限报一个课题,且不能参与多于两项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报。
3.凡未完成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德育专项)和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在2021、2022、2023年被撤销的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德育专项)、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4.同一申请人不可同时立项2023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德育专项)、2023年度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2023年度中小学德育专项。
(三)结项要求
课题研究周期2年,课题结项成果应包括:在相关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出版学术专著1部。
(四)申报要求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以学校为单位申报,每校申报不超过5项。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在高校设立的思想政治教育、德育、心理健康教育相关机构(业务指导单位为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思想政治工作与宣传处)工作人员申报的课题,可有1项不占学校申报名额。
(五)申报程序
1.纸质申报。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要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汇总本校申报材料,于2023年5月28日前将《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广东省中小学德育课题申报书》(附件1,加盖公章,一个课题一份申报书,一式一份)报送省教育厅思想政治工作与宣传处。
2.网上申报。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须同时在广东省学校德育科研管理信息系统上申报,请各学校参照系统操作指南(附件3)进行网上申报。上传申报材料须在2023年5月28日前完成,逾期不予受理。请按照一份申报书一次申报进行操作。广东省学校德育科研管理信息管理员:陈杰聪,联系电话:。
二、中小学德育课题申报
(一)选题范围
聚焦当前中小学德育重点、难点问题,积极探究德育理念、目标、内容、载体、途径等创新,重点研究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劳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危机预防干预、班主任队伍建设、家庭教育指导等领域。题目自拟。
(二)申报条件
1.中小学德育课题主要面向中小学(中职学校)德育工作者或教育行政部门德育工作管理者申报。
2.每个申请人限牵头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参与多于两项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报。
3.凡未完成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德育专项)和省中小学德育课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在2021、2022、2023年被撤销的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德育专项)、省中小学德育课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4.同一申请人不可同时立项2023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德育专项)、2023年度中小学德育课题。
(三)结项要求
课题研究周期2年,课题结项成果应包括:在相关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出版学术专著1部,
(四)申报程序
1.各地中小学校。由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自行组织申报和评审,于2023年5月28日前将推荐立项课题的《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广东省中小学德育课题申报书》(附件1,一个课题一份申报书,一式一份)、《中小学德育课题推荐立项汇总表》(附件2,同时发送可编辑电子版至)报送省教育厅思想政治工作与宣传处。广州、深圳市可推荐不超过12项,其他地市可推荐不超过10项。各市推荐课题中,中职学校、民办学校德育工作者须占有一定比例。
2.省属中小学校。每所学校限报1项,于2023年5月28日前将《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广东省中小学德育课题申报书》(附件1,一式一份)报送至省教育厅思想政治工作与宣传处,同时发送电子版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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